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2026年9月13日消息,国家医保局通报医疗机构涉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
国家医保局自2020年8月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医药企业在医药购销过程中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失信行为,给予相关医药企业失信评级处置,失信企业在挂网和价格方面将受到相应处理和约束,引导医药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营造依法合规、公平正义的医药营商环境。
分析近3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内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其工作人员收受失信企业商业贿赂次数较多、金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继上海某科贸商行涉支架球囊行贿案公开曝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每条支架收5000元回扣”后,仅2025年下半年,该院又涉及9件司法刑事判决。该医院工作人员先后收受商业贿赂46次,单次最大涉案金额1658万元,持续时间最长达11年,累计涉案金额1.84亿元。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工作人员(还不是院长等主要领导)受贿就达1.84亿元,单笔受贿高达1658万元;可见医疗腐败真是触目惊心,不敢想象。
医疗腐败如此严重,主要是由哪些因素造成的?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医药流通环节利益空间较大。
药品、医用耗材(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和仪器仪表专业性强,定价、采购信息非专业人员往往难以看懂和评论,容易产生高额差价,为商业回扣、利益输送留下较大空间。药企、经销商为抢占市场份额,通过行贿的方式拉拢医院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形成灰色利益链条。医药价格和招采制度虽已建立,但真正落实到位还有一个过程,因而医疗腐败在短时间里还无法得到有效根治。
二、医疗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薄弱无力。
部分公立医院重业务发展、轻行风建设,内部教育、日常监管宽、松、软;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权力相对集中,权力运行透明度不足,在药品、耗材和仪器仪表采购选用上拥有较大话语权,缺少有效制衡,致使医疗腐败难以治理。
三、业绩考核和行业激励机制曾存在偏差。
曾经一段时间,医院运营、科室考核一度与业务收入挂钩。在这样的导向下,个别医务人员受利益诱惑,滥开处方,对患者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人为增加患者的负担,引发不少患者的怨声。
四、行业监管执法不力,违法成本相对偏低,助长了侥幸心理。
医疗行业以往部分案件查处存在滞后性,腐败行为持续多年才被发现。同时,医药购销贿赂链条牵涉多方,企业、经销商、医务人员相互掩盖,增加了案件早期发现难度。
正是由于医疗行业腐败行为的查处不够及时、严厉,缺乏威慑性,使得少数腐败分子存在侥幸心理,长期犯案而不收手或收敛。
五、三观不正,医德滑坡。
少数医务人员三观错位,医德滑坡,职业底线失守,忘记医者初心,混淆公权力、职业权力和个人私利的边界,把医疗服务当作谋取私利的途径。
六、社会上不良价值观的影响。
社会转型期,一些不良价值观的传播,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的传播和腐蚀,导致医疗行业部分领导或医务从业者随波逐流,贪图享受,唯利是图。
医疗腐败如此,我们当如何应对和纠治?笔者认为,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要求并督促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所有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同时认真学习有关卫生健康和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兴办医疗事业要做到依法办医,医疗从业者要做到依法行医,永远守住法律红线。
二、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助力所有医疗从业者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人生选择。
三、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始终保持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自觉。
四、深化医药采购改革,压缩灰色利益空间。
要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集中采购大幅挤压虚高价格;对行贿药企实施失信惩戒,限制挂网、投标资格,从源头切断药企行贿的动力。完善价格监测,对高值耗材开展常态化价格核查。
五、优化医院薪酬考核体系,重塑行业激励导向
要破除“以收入论业绩”的考核模式,建立以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让医务人员依靠技术劳动获得合理回报,减少靠灰色收入牟利的动机。
六、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权力监督。
要落实医疗机构党委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医院考核。规范科室耗材、药品使用权限,落实处方点评、耗材使用溯源制度。推进权力清单化、流程公开化,健全内部审计,对异常开药、耗材异常使用进行大数据预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
七、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案件查办与震慑力度。
医保、卫健、纪检监察、司法多部门联动,建立线索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对药品、耗材及仪器采购数据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惩收受贿赂的医务人员,也严厉打击行贿企业和经销商;案件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提高违法成本。
